洛陽市中心醫(yī)院呼內監(jiān)護室防壓瘡床墊、床頭柜+床尾桌項目采購公告(二次掛網)
洛陽市中心醫(yī)院根據(jù)使用科室的要求,擬采購呼內監(jiān)護室設備一批,歡迎有供貨能力和供貨資質的供應商踴躍參加。
1、報名時間:2021年5月17日——2021年5月21日。
2、報名地點:洛陽市中心醫(yī)院6號樓25樓2517室招標采購中心。
3、報名電話:0379-63892229 鄒老師
4、技術咨詢:0379-63892186 設備科
5、完成報名的經銷商需按照資質要求和技術要求制作投標文件(一正三副)膠裝成冊。
6、本次所采購項目,投標文件報價即為最終報價。
洛陽市中心醫(yī)院招標采購中心
2021.5.17
一、報名時需提供以下資質證明文件:
1、生產企業(yè):
1.1醫(yī)療器械產品:營業(yè)執(zhí)照、生產許可證、第一類醫(yī)療器械生產備案憑證、第一類醫(yī)療器械備案憑證;投標產品的醫(yī)療器械注冊證(二、三類產品)
1.2非醫(yī)療器械產品:營業(yè)執(zhí)照及廠家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
2、投標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醫(y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三類產品)、第二類醫(yī)療器械經營備案憑證(二類產品)、產品授權書、公司對投標人授權
3、各級代理商:營業(yè)執(zhí)照、醫(y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三類產品)、第二類醫(yī)療器械經營備案憑證(二類產品)、產品授權書
3、投標人須提供在本單位連續(xù)繳納2021年度3個月及以上的社保證明(注:社保證明指由社保部門出具的在本單位繳納社保的原件加蓋社保部門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門官方網站下載的帶有社保機構印章的證明材料)。
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投標人須提供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查詢打印相關的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東信息及股權變更信息等內容,否則其投標將不被接受)
5、以上所有證件查看原件,留加蓋單位公章復印件1份(裝訂)。復印件必須是清晰、完整的,投標人應將相關證件的變更、延期、考核等材料一并復印蓋章,資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納。
二、總體要求:產品需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及要求。
1、標簽、說明書;
2、檢驗報告(含結論);
3、企業(yè)標準或質量標準;
二、技術要求:
項目一:床頭柜+床尾桌
1.名稱:床頭柜
1.1數(shù)量:19臺
1.2產品要求:
1.2.1整體采用ABS材料制成,面板具有耐藥性,易清潔;
1.2.2可拉出式桌板和抽屜,設有放置茶杯和體溫計的凹槽;
1.2.3伸縮式抽屜設計,兩側設置可收藏式毛巾架;
1.2.4柜內配有一層隔板,可以將熱水瓶放在柜體內;
1.2.5尺寸:475*473*800mm(±50mm);
1.2.6荷重≥30KG;
1.2.7 尼龍腳輪,直徑40mm(±5mm)。
2.名稱:床尾桌
2.1數(shù)量:19臺
2.2產品要求:
2.2.1尺寸:800mm長*400mm寬*(645-970)mm高(±50mm)
2.2.2主要材質:(桌面板)中密度纖維板、(本體)金屬、樹脂。
2.2.3安全承重:≥30KG。
2.2.4耐熱≥70度。
2.2.5氣動彈簧無極調節(jié)高度,4個樹脂腳輪。有桌板受壓緊急抬升功能,防止病人身體夾在桌下導致受傷。
項目二:防壓瘡床墊
1.名稱:防壓瘡床墊
2.數(shù)量:9張
3.技術要求:
3.1主機流量﹥3Lpm,每分鐘以大于3升的流量噴出空氣,以支撐床墊、人體重量;
3.2波動交替時間﹤10分鐘;
3.3壓力調整范圍30-70mmHg;
3.4最大載重量>130kg;
3.5體重調節(jié)旋轉按鈕,可根據(jù)體重調節(jié)充氣量;
3.6主機材質和床墊為防火ABS材質,提供第三方檢測報告;
3.7主機靜音設計≤40分貝;
3.8床墊由≥12根單管組成,單管含激光噴氣孔,可快速有效針對患者部位達到輔助治療效果;
3.9三管交替設計,有效降低身體的平均受壓面積;
3.10拉鏈一體防水透氣上蓋,通過生物兼容性、細胞毒性、刺激性、皮膚過敏測試,符合防火標準;
3.11頭枕功能:頭部3管不交替,提升患者睡眠質量;
3.12床墊頭尾雙邊CPR泄氣裝置(含特殊快速接頭),可快速施行心肺急救;
3.13當產品出氣不足或床墊無法達到充飽時具有低壓警示燈以確保病患安全;
3.14單管可拆卸,方便售后維修;
3.15主機帶活動掛鉤,方便收存,避免主機吸入灰塵;
3.16床墊接口為有帽子接口便于插拔,另在轉運過程可以通過快速接口帽子卡入后保持床墊一段時間飽和便于患者轉運。
四、售后要求:
1、供應商必須為交付的貨物提供≥ 3年的免費質保。在產品質保期內,一旦發(fā)生質量問題,供應商需在2小時內響應,并保證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時內到現(xiàn)場進行維修、更換或退貨,費用由供應商負責。如供應商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時內沒有答復或處理問題,則視為供應商承認質量問題并承擔由此而發(fā)生的一切費用。保修期間產品的一切質量問題,更換部件及產品本身質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應全部由供應商自行負責。
2、供應商負責運輸、安裝、調試(包括日常保養(yǎng)和維護,操作的技術要領,常見故障處理的技術培訓等)。
3、按國際和國家標準及廠方標準進行質量驗收。供方應向需方提供詳細的驗收標準、驗收手冊。當雙方對驗收標準有爭議時,可委托雙方一致認可的國家相關標準進行檢測,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4、提供一套完整的中文技術資料:包括使用說明、維修保養(yǎng)操作手冊、產品合格證等。
5、器械損壞不能及時修復須提供備用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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